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10年1月27日召开
中国日报网消息:2009年1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更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由2010年1月29日更改为2010年1月27日在南宁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自治区全区和自治区本级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预算草案,批准自治区本级2010年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自治区政协十届八次常委会议闭幕
决定明年1月26日召开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马铁山出席并讲话
为期两天半的自治区政协十届八次常委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12月24日上午在南宁闭幕。自治区政协主席马铁山出席闭幕会并作讲话。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林国强主持闭幕会。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蒋济雄、李达球、蒋培兰、梁春禄、黄日波、彭钊、李彬,秘书长杨才寿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主要是围绕促进我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建言献策,并为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作准备。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决定(全文另发),通过了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原则通过了自治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另发),通过了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编组办法和小组召集人名单,通过了自治区政协有关制度。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