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记者获悉,常州出台了《常州市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未来,常州将按照不同层次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分级服务,不断扩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在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关爱、应急救助、权益维护等服务。
纳入住宅小区配套规划
文件规定,未来将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建设,将通过老小区整治、公共资源整合以及政府购买或租赁等方法,多渠道解决已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达120平方米以上。同时,在开发建设新的居民住宅小区时,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五”期末,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比例达到90%,社区(村)小型托老所和老年关爱之家建成比例达到10%。
服务将分无偿、低偿、有偿
文件明确政府援助服务对象和有偿服务对象,分别制定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的标准。对介助、介护低保老年人,当地无子女照顾年满60周岁市以上劳模,年满70周岁归国华侨、孤老、独居及属于介助和介护对象的离休老干部,以及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等困难和特殊老年人均实行援助服务(包括居家养老和入住养老机构),每人每月给予价值200元的援助服务,其中介护对象提高为每人每月价值300元的援助服务。对其他服务对象实行有偿、低偿为主的市场化优质、优先服务。
另外,将按照不同层次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分级服务,不断扩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在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关爱、应急救助、权益维护等服务。(通讯员 孔令毅 李峥)
实习编辑: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