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南通市政府办获悉,为加大沿海开发推进力度,理顺沿海地区各类园区和镇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南通市将在沿海前沿地区重点中心镇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
根据《南通市沿海前沿地区重点中心镇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符合条件的重点中心镇将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与镇党委、政府合署办公,镇党委、政府内设机构保留原称谓,其职能和岗位归并到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中;镇人大、人武、群团等机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设置。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与镇党委、政府合署办公,书记、主任按副处职配备。此次调整共涉及海安、如东、通州、海门、启东5个县(市)区。
“区镇合一”还将在服从和执行县(市)区统一规划和政策的前提下,赋予沿海园区(镇)在相关方面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市、县将加大激励制约机制,在多方面向沿海园区(镇)倾斜,并加大对其交通基础设施、城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和特色产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支持。
该意见还要求沿海各县(市)区要立足区、镇发展实际,逐步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区、镇一体化发展进程,有效避免因条件不成熟而操之过急等不利于发展的情况发生。
来源: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记者 丁从容)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