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经信委
南京市经信委增挂“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调整至市经信委。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市经信委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市经信委承担工业类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职责,不再承担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的审查职责。市发改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类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节能评估的审查职责。
南京市投促委
南京市投促委不再保留“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保留吸引国内大型民营企业来宁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加快发展民营总部经济等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相关职责。
南京市投促委民营经济招商处更名为港澳台招商处(国内招商处),主要承担港澳台等重点地区的招商任务,负责推进ECFA和CEPA协议中相关条款在我市的具体落实,协调并跟踪港澳台地区重要合作项目的推进工作。参与国内(国资、民资)的相关招商工作。
南京市园林局
组建南京市园林局,为市政府副局级部门管理机构,承担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市园林局主要职责为:承担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实施“绿线”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和政策法规;指导监督城区范围内城市绿化、社会绿化和部门绿化;承担古树名木管理。
南京市粮食局
保留粮食产业发展处、粮食储备调控处。设立粮食监督检查处,负责粮食监督检查方面工作。市场秩序处(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粮食流通监管处)不再保留“粮食流通监管处”牌子,相关职能划转到单设的粮食监督检查处。
增加粮食局局长领导职数1名(正局级),增加正、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增加市商务局(粮食局)行政编制4名。
事务转移
服务行业协会事务转给南京市工商联
将政府工作部门联系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的部分事务,以委托、授权等形式转移给市工商联,强化市工商联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帮助作用,推动市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
科技成果评价和转化转给南京市科协
将政府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评价和转化、科技奖励、人才评价和奖励的部分事务,以委托、授权等形式转移给市科协,强化市科协在科技创新创业方面的服务促进作用,推动市科协加强自身建设。
青年人才引进转给南京团市委
将政府工作部门组织青年人才引进服务、青年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的部分事务,以委托、共同参与等形式转移给团市委,强化团市委对青年的引领带动、服务支持作用,推动团市委加强自身建设。
妇女维权信访维稳转给南京市妇联
将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妇女维权、信访维稳的部分事务,以委托、授权、共建等形式转移给市妇联,强化市妇联对妇女的关爱支持、维护权益作用,推动市妇联加强自身建设。
困难群体救助等转给南京市总工会
将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促进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困难群体救助的部分事务,以委托、授权、共同参与等形式转移给市总工会,强化市总工会服务职工发展、扶持困难职工的作用,推动市总工会加强自身建设。
妇女劳动保障等转给南京市妇联
将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妇女劳动保障的部分事务,以委托、授权、共同参与等形式转移给市妇联,强化市妇联支持带动妇女发展的作用,推动市妇联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