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13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祥国、副主任张艳分别带队,赴连云港、南通、苏州、常州等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连云港、南通、苏州、常州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老年人权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座谈会,实地了解老年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中,林祥国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促进老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老年人保障制度,加大投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为老有所为提供基本条件。
来源:新华报业网(记者 王晓映 沈纯中)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