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通化市进一步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具体规定精神,突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为反腐败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
把深化改革要求贯穿于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落实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部署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组织纪律,坚决遏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做到“四个服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具体规定精神,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和“不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级纪委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建立实行“三级约谈”制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严明审查纪律,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精神和省纪委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开展“清风通化”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为反腐败营造良好氛围。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业、精简副业,认真践行“三个履职、三个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