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年累计超过8000元的,新农合年累计超过5000元的,报销比例分段递增,报销额度不封顶。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吉林省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的参合农民达到了70471人次,补偿金额达到了3.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