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交替时节,走进吉林省东部山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通化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等群体原来居住的濒临倒塌、主体结构出现危险的老旧土坯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幢白钢门、塑钢窗的砖瓦房。
“我得了脑血栓,老伴有风湿病,根本没能力盖房子,多亏了政府出钱出人帮我盖新房,还送来了被褥、锅碗瓢盆等家什,搬进来就能住。”辉南县朝阳镇长青村65岁的低保户姜云青激动地说。
从去年到今年的两年时间里,通化市改造农村危房51998户。10月末前,危房群众已经全部搬进了新居,过上幸福日子。
一张张笑脸,诠释了通化市委、市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执行力!
惠泽民生,自我加压——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近年来,无论是在“八路安居”、“暖房子”工程,还是在农村环境连片治理中,借助国家和省的力量,致力改善民生,通化市都走在了前列。
而如今,国家和省里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继实施“暖房子”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使城市居民住房得到改善后,把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推行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惠泽民生的大事,通化市当仁不让,在争取更多指标的同时,注重顶层设计,将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与城镇整体规划、村庄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等相衔接。
自我加压,主动争取更多危房改造指标。2012年,国家和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通化市先后争取国家、省里资金6.7亿元,占全省下拨资金总数的三分之一,申请改造农村危房47098户,当年完成改造25898户,是省里下达任务数的2倍。
2013年,通化市被确定为我省东部山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造农村危房26100户,经一年全力奋战,现已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突出重点,把党的温暖送到最需要的群体中。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始终坚持把经济上最困难、居住上最危险、最需要房屋改造的农户作为改造重点,把补助资金和各项扶持政策重点向五保户、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倾斜。“看我这新房子,多好啊!过去的泥草房,一下雨就进水。真感谢共产党,否则我住不上这样的砖瓦房。”70岁的英额布镇魏家村二组村民刘宝珍动情地说。
整合力量,落实责任——建立党政齐抓共管的机制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通化市及所辖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和审计监督5个推进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整合力量,共同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通化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通化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意见》和《通化市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作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指导性文件。同时,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到全市民生工作实施计划、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也将危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年终考评及奖惩挂钩,形成了“市级负总体责任,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级负具体责任,村级负直接责任”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先后在辉南县、柳河县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现场推进会。市危房办建立了旬调度、月通报、季督查、年评比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和工作调度会,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各地工程进度和实施情况,并与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开展跟踪督查,通过政策措施推动,确保将农村危房改造成为改善民生、为民谋利的德政工程和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