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长春市召开“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暨软环境建设工作大会”,出台50条实施意见。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用“真金白银”来形容这50条实施意见。据悉,长春市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规模将达到5亿元。
力争5年内民企逾10万户
50条实施意见制订了未来5年长春市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
■突出发展民营经济•软环境
到2017年,在规模上,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两万亿元以上,年均增速15%左右;增加值达到4350亿元以上;民营企业户数达到10万户以上。在结构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由44.4%提高到50%左右;民营经济上缴税收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由33%提高到42%以上。在效益上,民营经济缴税达到6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15%以上;全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252万人以上。
高广滨说,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达到5亿元,一定要落实好。
按照长春市出台的政策,今年将给一万户投资额度不超过10万元、雇员20人以下的新办中小企业一万元贷款贴息;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现在开始,每年确保新建50万平方米孵化器,力争5年新增250~260万平方米,入住在孵企业达到3000户,入住率达到90%以上,力争中小民营企业数年均增长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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