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长春市民王阳(化名)花全款购买了朋友吴迪(化名)在绿园区的一套住房,不过一年多之后两人没有办理完过户手续。今年4月,长春重新划分学区,这套房子成为了一所重点中学的“学区房”,房价每平米涨了1000多元。
“那套房子120平米,他当时按照每平米6000多元的价格卖给了我。我俩当时签订了购房合同,我在三个月时间里交齐了全额。”王阳说。“买完房子后我们就搬了进去,毕竟是认识多年的朋友,所以我就没着急过户,可没想到后来他弄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今年4月,长春各区域相继在自己的教育官网或者区域网上公布了2015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而王阳购买吴迪的这套房子,成为一所重点中学的“学区房”,每平米的价格涨了1000多元。就在这时,吴迪突然找到王阳以房子没有过户为由想要收回,同时可以将王阳之前交的钱款如数返还。2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吴迪,他表示自己家孩子刚巧要上初中,所以很需要这套“学区房”。
“我知道这么做有点过分,可毕竟房子还没过户,现在还是我的,而且这一年多他也算在我那白住了。实在不行我可以赔偿一点损失,但这套房子我想要回来。”吴迪说。
对于吴迪的说法王阳表示很气愤。“哪有这么办事的,看房子涨价了就想要回去,我家也有小孩子上学呢,这房子我说啥也不会退,而且他必须马上给我办过户手续,要不我就去起诉他。”王阳说。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表示,虽然买方王阳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是由于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付了款,所以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归买方。“为了保险,我建议买方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就能防止这套房子不被对方转手再卖掉,从而引出三方纠纷,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其次如果对方不同意办理过户,还可以申请强制过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宗丽娜说。
记者 李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