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国家投入巨资建设的农村公路‘村村通’公程,解决了亿万农民的出行难问题,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但由于‘村村通’工程未纳入我国公路养护体系,‘村村通’公路养护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路面损毁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郭乃硕代表呼吁,将“村村通”公路纳入国家公路养护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见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基本原则,明确公路养护职责,规范管理行为,确保“村村通”公路安全畅通。
强化养护意识,重视政策宣传。郭乃硕说,“村村通”公路大多采用混凝土结构,这一结构与沥青结构相比较而言对养护工作的要求更高。应积极出台相应的养护知识宣传政策读本,引导基层领导干部和群众重视“村村通”公路养护工作,强化养护意识。针对当前村民不当使用情况,强化交通安全和公路养护意识宣传,坚决杜绝在公路上晾谷打场,堆放物品,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对破坏路基、路面的行为要严格实行处罚措施。
明确责任机制,养护责任到人。郭乃硕建议,针对当前“村村通”公路养护责任机制不清的现状,要严格贯彻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意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责任、协调运转”的原则,确保“村村通”公路养护工作责任到人。具体而言,县级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应成立相应的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辖区内的“村村通”公路养护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乡级行政机关应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辖区村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站,有专门人员负责养护工作;村民自治组织接受公路养护站的统一领导,分段负责公路养护工作。同时,积极推动责任到人的监督激励考核机制,对养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体进行嘉奖。
郭乃硕建议,应积极构建公路养护管理制度。一是构建公路养护激励机制,通过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相关责任主体重视公路养护,对在养护中表现突出、成果卓著的要给予重奖,并把公路养护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之中。
二是构建资金保障制度。多渠道筹措养护和管理资金,建立稳定的养护资金保障体系,规范养护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建立纪检、财政、审计等多重监督检查和监督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安全。
三是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培训制度。大力建设专业的、相对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队伍,以养护站为中心,组建涉及技术、审计、预算等专业性较强的养护小组负责公路养护和管理。对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推动其符合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