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前后,为防止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事故,从即日起,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长春市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了以打击销售“孔明灯”为专项内容的宣传、整治行动,欢迎市民举报。
最近一段时间,联合检查组对长春市的商场、市场及街边商铺摊点进行了排查,对销售孔明灯产品的排查点,一经发现坚决没收。同时,检查人员还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管理的通告》张贴在主要商圈,提醒商户和消费者注意。
新文化记者了解到,3月5日,也就是正月十五元宵节当天,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加班加点在长春市区巡查,严格对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查处,如发现销售、燃放孔明灯,坚决依法没收、取缔,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