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车辆需持“合格证”上路
近日,长春凯旋公路客运站加强春运车辆安检力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贾春文 摄
本报讯(记者宋莉)2日,记者从“全市2015道路运输春运动员会”上获悉,我市对所有参与春运的客运(旅游)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逐台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的配发《春运合格证》。对技术等级达不到要求,私加(改)座椅、车容车貌差、安全服务设施不合格的营运客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核载吨位与罐体容积质量不符,没有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参加春运。
同时,我市将多措并举加大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查。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客运站检查春运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应急保障措施、人员职责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雨雪天、雾霾天和冰雪路面行车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驾驶员在特殊天气和复杂路面条件下的安全行车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对有三次及以上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离岗培训,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有满分记录的、无有效驾驶证件的驾驶员,不得安排参加春运,并将其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
春运期间,我市将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对车辆实行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行车安全隐患,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特别加强对超长途班线、跨省班线、夜行班车、旅游包车及凌晨2时~5时停止运行制度等易发生安全隐患环节的监控,确保行车安全。同时,我市还将严格查处客运车辆遮挡、扭动镜头、损坏卫星定位装置行为;对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要立即组织维修、更换,确保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