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禁塑工作进程,2月2日至2月6日期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禁塑联合督导活动,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禁塑令”取得实效。
此次行动由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工商管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采取集中联合督导检查与各地生产和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的内容包括督导检查地方政府推进“禁塑令”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落实“禁塑令”各项工作执行情况,“禁塑令”实施效果;监督检查生产企业依法合规生产情况,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运行、产品质量、台账制度等情况;监督检查商贸流通企业产品替换情况,大型商场、卖场、农贸市场、超市、批发零售商等商贸流通企业,宾馆、饭店、餐饮连锁机构、药店、医院等商业用户的产品替换、产品标识、台账制度等。
为确保检查行动到位,此次联合督导检查紧抓责任落实,层层推进。每个省直部门牵头,负责两个地区的督导检查任务。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由属地行政执法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省级主管部门对案件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