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两人受行政处罚
本报讯 (记者于剑南)1月30日,记者从市禁燃办了解到,近期,市公安局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两起,行政处罚两人。
1月19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凯旋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宽城区长新街与北人民大街交会处附近一男子正在燃放烟花,民警立即将其带回派出所。该男子称正在进行开业庆典,烟花是从外地回长春时购买的。警方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1月21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东盛路派出所民警发现某酒店门口一男子正在燃放烟花,经询问,警方得知该男子燃放烟花的原因同样是为了庆祝开业。警方对其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