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等六部局《关于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彻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吉林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
此次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机动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登记、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集中排查不按标准、不按规定生产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和检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零部件、非法回收和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五类车辆。力争通过开展大检查,全面摸清机动车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隐患检查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
吉林省公安厅:0431-85813069
吉林省工信厅:0431-88904527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96698
吉林省商务厅:0431-85663686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0431-85279041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0431-12365
信箱:aqyhdjcbgs@sina.com
请社会群众对身边的机动车隐患及时进行举报。(记者董鹏宇实习生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