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汛期吉林省主要道路安全畅通,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吉林省交通部门近期的工作重点之一。10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针对当前吉林省强降雨天气逐渐增多的实际情况,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全警备战,全面加强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根据气象影响评估启动应急机制
据介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保持与当地气象、防汛等部门密切沟通,及时掌握暴雨等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做好汛期交通安全影响评估,对重点地区、重点道路提早进行应急预警。通过加密巡逻管控及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深度应用,加强暴雨恶劣天气多发路段的实时监控,做到提前预报、提早预警、及时预防。各级交警部门在政府应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气象、防汛、国土、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加强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并成立机动力量,提前做好道路清障、抢险、救援的人员和物质准备。
“我们将根据恶劣天气交通影响评估结果,在恶劣天气交通影响发生前视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机制,进入应急状态。各级交警部门会加强应急指挥调度,实时掌握辖区恶劣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情况,全力做好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工作人员说,对于道路中断、交通拥堵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对主干道路加强巡逻力度
各地交警部门对重点管控区域增加执勤警力,加强主干高速公路和主要国道省道的巡逻管控,全力指挥疏导过往车辆,确保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车辆优先通行。尤其对易漫水路桥、易积水和易发生塌方、泥石流路段的巡逻,遇有车辆无法通行的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分流,严防发生交通拥堵。
“各地交警部门尤其要加强桥梁、坡道、弯道、涵洞等事故多发路段的管控,通过警车带道、警灯警示、电子显示屏提示、设置警示提示标志和临时限速标牌等措施,提醒驾驶人控制行驶速度,保持安全车距。”工作人员说。交警部门将会同安监、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对辖区道路危险路段、易漫水路桥、易积水和易塌方路段开展针对性治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设置警示提示标志,储备应急设备。在发生恶劣天气状况时,各地交警部门将实行联勤联动,联合疏导交通。发生交通中断情况时,将通过远端控制、多点分流等措施,及时疏导滞留车辆,防止市县际间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记者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