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在创新推广直补担保贷款的同时,加大对农业合作化经营的支持。支持以农民专业合作化为代表的合作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农业发展。在土地,林地等资源流转规范的地区,积极探索和开办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和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抵押贷款,人参和林果等干货制品抵押贷款等信贷品种;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保险+担保”等信贷支持模式,深入发掘合作社参与订单农业发展中的金融创新业务,积极研究“订单+期货”模式下的金融支持措施。
六是加大对吉林省农业产业化企业的支持。围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存贷款,国内和国际结算、融资、上市、“走出去”等环节,综合运用各类产品创新组合策略,加大对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物流、资金流以及生产周期特点,探索基于企业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订单和存货质押、中小企业联保、龙头企业担保等金融创新产品组合。积极为企业短期融资提供咨询等综合服务,积极引导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运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贷款渠道。
七是要明确信贷投入重点,加大农业结构调整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吉林省建立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的信贷投入。
八是创新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扩大吉林省农村消费信贷覆盖面。探讨信贷、保险、担保等金融服务的交叉结合,降低信贷风险,力推农村保险和农村担保体系建设。在农村小城镇建设中,将农户住房装修贷款品种与小城镇住房信贷结合起来,推动农村住房消费升级;对已得到农产品政策性保险的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各级行可考虑给予优惠利率,增加信贷额度等政策。
实习编辑: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