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春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长春市将再次启动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机制,继续为城乡困难群体发放临时物价补贴。9月10日前,各地、各部门将把7~9月份累计3个月的物价补贴共1034.65万元一次性发放到位,144438名困难群众将受益。
今年年初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长春市物价水平始终高位运行。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经有关部门监测和测算,近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再为困难群体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记者了解到,此次物价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市社会福利院老人、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市救助站救助人员每人每月补贴25元;城乡低保边缘人员、2011年7~9月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20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人员的物价补贴通过低保金代发银行实现社会化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物价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到各城区财政部门,再由各城区民政部门组织发放;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物价补贴资金由各城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由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专项用于改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生活,不发放给五保对象本人;市社会福利院老人、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市救助站救助人员补贴由市民政局组织发放;领取失业金人员补贴由市社保局代为发放。
据了解,长春市今年已先后两次启动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机制,累计投入资金近两千万元,为全市14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了临时物价补贴,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