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有效预防、发现和查控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吉林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办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而改变开锁业等新兴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无法可依的状况。
据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培柱介绍,《吉林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办法》纳入管理的行业包括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旧手机交易业、寄卖业、金银首饰加工置换回收业等10类容易被不法人员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业。公安机关通过对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严格落实人员、物品登记、重大情况报告、安全防范等制度和措施,及时查控违法犯罪人员、收集办案证据、堵塞销赃渠道,从而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吉林省规定,在公安机关对特种行业进行治安检查时,检查警察应不少于两人,并应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件和规定的检查证件。未出示规定检查证件的,经营者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同时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进行治安检查和查办案件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对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保护公民隐私、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
专家认为,《吉林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办法》颁布和实施,解决了吉林省对开锁业等新兴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无法可依的问题,对于保障和促进特种行业健康发展也具有一定意义。
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