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加强对各类食品的监管,2011年5月,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对长春市、四平市流通环节26户食品经营单位经销的59个生产厂家生产的小食品、肉制食品进行了抽样监测,总体检验合格率为81%,部分散装猪头肉菌落总数超标。
据东亚经贸新闻报道,本次监测共抽取样品80个批次,经检测合格65个批次,不合格15个批次。在不合格产品中,主要集中在标签、菌落总数、安塞蜜、糖精钠等项目上。在不合格的15个产品中,4个产品为标签项目不合格, 6个产品为菌落总数不合格,1个产品为糖精钠项目不合格,1个产品为胭脂红、安塞蜜项目不合格,1个产品为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项目不合格,1个产品柠檬黄项目不合格,1个产品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针对本次检测的不合格食品,吉林省工商局已移交辖区工商局依法处理。
对此,吉林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观察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或者购买到此类问题食品,要立即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
来源:吉林新闻网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