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21日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元旦、春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22日,新华网邀请著名经济学家、党建研究专家、反腐理论研究专家黄苇町做客新华网访谈室,解读中纪委“公款禁买年货”背后的深意。在谈到为何选在节前较早时间点发出此《通知》时,黄苇町认为提早两个月发通知是为提醒商家避免生产浪费。
[主持人]有网友注意到,现在是11月下旬,今年的春节是1月31日,现在到元旦还有一个多月,到春节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这个通知还是发得比较早的。您认为通知为何选在比较早的时间发出呢?
[黄苇町]一是反对各种公款性的送礼消费,这个我们早就提出来了,现在一到具体事情上,包括送礼的人、收礼的人,包括商家都还不太相信,有时候还按照常规思路去想问题。例如像贺卡问题,我们这次抓贺卡,当时提出禁止送节日贺卡,有的省,比如广东退订就是好几个亿,当然对生产厂家也造成了一些损失。这次及早的提前,两个月前就发这个通知,实际上也是告诉包括爆竹的生产厂家,也包括其他准备囤货的商家,你们要考虑到现在遏制公款购买因素。
编辑 黄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