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企业将减负约1200亿元
对大多数企业而言,“营改增”后能得不少实惠,但不同类型企业获益不一。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税务系主任陆新葵副教授介绍说,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全部营业额,如果一件商品由生产者流通到消费者手上,中间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的次数就越多。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仅仅是本次增值额,无论其中间环节有多少,企业的负担也能降低。
“营改增”试点后,因增值税是对销售额扣除进项等费用后的差价征税,所以整体上企业税负减轻。“改革试点后,对于那些可扣除设备、物料比较多,物流环节比较多的企业而言,得到的实惠比较多。”陆新葵强调说。
据介绍,一些大型交通运输企业,原来交营业税,其适用税率为3%,如果一年运费收入为500万元,则要交15万元税,改革后,购置交通设备和加油时进行增值税抵扣后,税负较原先减少5.23万元;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来说,原来购置设备时需要缴纳增值税,销售创意产品时需要缴纳营业税,改革后,只须对产品增值的部分缴税;另外,此次试点扩充到的广播影视作品行业,有人估算,“营改增”可能将原来相关5%的税率进一步降低。
据测算,本次“营改增”扩大地区试点后,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消费者也是受益者
除企业得到实惠外,消费者也是受益者。“营改增后,如果企业或行业的实际税负降低了,会导致产品的销售价格有适当的下降,从而有利于消费者降低购买成本。
营业税是我国地方第一大税种,企业和消费者得实惠后,政府税收可能减少。据测算,“营改增”如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我国年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对此,地方政府表示并不担心。因为减税有利于企业发展,企业经营状况好,政府的税基就可能越做越大。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说:“只要把税制的障碍扫除,有利于服务业的长期发展,哪怕是牺牲一些税收收入也是值得的。”
按照改革部署,最终九大行业将全部实行“营改增”。国务院要求,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激发企业活力,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认为,“营改增”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势在必行,否则地区税制差异不利于资源在全国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