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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新政限定高收入者还款额:不低于50%

2013-04-08 08:51:29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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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前12月连续缴足公积金

新政: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最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对于骗贷、贷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正当理由违约的,将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记入信用记录。此外,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算账·二套房

总价200万首付多20万月供减少千元

执行新政策后,以一套评估价为200万元、贷款20年的二手房计算,首付将比政策调整前多付20万元,贷款额度相应少20万元。在一般情况下(去掉高收入等因素),月供每月少约千元,还款总利息少约10万元。

□公积金贷款数字

2012年

发放总额517.19亿。贷款量81659笔回收122.44亿元

2013年

计划发放400亿。

注:截至去年12月底,北京住房公积金余额1269.75亿元。

□观点调控最严保护首次置业

对于公积金贷款新政,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公积金贷款占成交量比例中2012年历史首次突破30%,但今年公积金政策逐渐收紧。相比其他城市,北京调控力度最大,严厉打击投资投机需求。同时,公积金新政仍保护自住购房,特别保护90平米以下的首套房,有利于保护首套房购房者。

链家地产副总裁林倩表示,二套房认定标准对在京无房、但有抵押贷款记录的购房者,仍维持之前的六成首付,在公积金允许范围内,保护了改善型需求。但对于改善型刚需,也就是“卖一买一”的购房者,应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可能延缓部分资金实力和改善愿望不太强的改善性购房群体购房,对合理的改善性购房需求有误伤。但对首次置业者、购小户型的3A用户,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30%,凸显了对首次置业人群的优惠保障。

编辑: 马原 标签: 缴存 申请人 新政 月还款额 北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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