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于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徐一帆27日在接受专访时表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五年开展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家为全面详细了解我国二、三产业发展状况而统一组织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为摸清“家底”、掌握国情国力而采取的有效方法。通过普查得到的客观、真实反映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全貌的信息,能够为国家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翔实的参考依据。
全面了解我国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
据徐一帆介绍,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国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通过这次普查,可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简而言之,就是除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11部委多方努力确保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
徐一凡表示,经济普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除第一产业外的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普查对象约6千多万个,其中,各类单位约1千多万个,个体经营户约5000万个。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将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国务院办公厅、统计局、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等11个部门。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