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今年8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近日将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向社会公告。
这批严重违法广告是:
——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内容。发布媒体:郑州晚报(河南)。
——禾力康整形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涉及医疗技术,宣传诊疗效果的内容。发布媒体:新晚报(黑龙江)。
——大庆东城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医疗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大庆电视台综合频道(黑龙江)。
——甘露消渴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发布媒体:贵州都市报(贵州)。
——消渴降糖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长春新宇制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发布媒体:齐鲁晚报(山东)。
——仙草堂8元曲古7补3(腰腿痛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本溪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渭南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1)(陕西)。
——特研脑塞通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内江电视台综合频道(四川)。
——十一味甘露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西安交通旅游广播(陕西)。
——海洋眼药迅康利明(清心明目上清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青岛晚报(青岛)。
——乌龙养血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新文化报(吉林)。
——清心明目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保证治愈,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成都晚报(四川)。
——极融牌大肚茶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西安佳诚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仙桃电视台一套(湖北)。
——巴西雄根(兴安健鹿牌参鹿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大兴安岭兴安鹿业有限公司)。该广告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发布媒体:南国早报(广西)。
——国老问肝茶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陕西蓝枫保健有限公司)。该广告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消费者名义作证明。发布媒体:半岛都市报(青岛)。
——妙巢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新疆卫视(新疆)。
工商总局表示,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