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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受访者认为银行霸王条款多 专家建议打破垄断

2012-09-18 08:47:47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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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卡不离身密码没泄露遭盗刷——银行无过错无责任;银行柜台少给了钱——就‘离柜概不负责’。”一名网友在微博中如是说。

近年来,银行的霸王条款引发百姓诸多不满。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题客调查网,对16214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6.0%的受访者认为当下银行霸王条款较多。

55.3%的人认为银行的失误不该由储户承担

不久前,浙江慈溪的秦小姐在银行取款时,柜台员数错钱,事后,银行以“不当得利”将秦小姐告上法庭。这件事再次掀起了有关银行“霸王条款”的讨论热潮。

“‘离柜概不负责’显然是银行为推卸责任而作出的单方面规定,当时在柜台办业务时间那么紧,后面排队的人都在等着叫号,怎么好意思在那儿一张张点呢?”北京市市民李女士说,如果“离柜概不负责”,那也应该是对银行和储户之间双方都有效的约束。柜台员工数错钱,银行就不应该追讨这部分钱。

调查中,72.6%的人认为“离柜概不负责,少了不补,多的却要还”是银行的霸王条款。

不过,也有人认为,“离柜概不负责”的规定有其合理性。上海市市民王先生表示,“离柜当然不负责了。你去商场买东西,付钱后商场找你钱,商场要负责到你下一次交易么?自然是钱交给你后,你确认了,那么就算是你的钱了。银行如果能证明,确实是储户在取钱时多收到了1600元,银行就有权要求储户返还。对储户来说,明知多收了却不肯归还,就应该算作不当得利。”

就银行失误多给了秦小姐钱这件事,在多项选择中62.7%的人认为,既然是“离柜概不负责”,秦小姐没有义务给银行退钱;55.3%的人认为,银行的失误不该由储户承担;45.4%的人认为,秦小姐如果退钱,银行就该修改 “离柜概不负责”的条款。也有25.7%的人认为,秦小姐多取的钱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李女士表示,和强大的银行相比,储户显然处于弱势。银行可以很容易拿出证明说多给了储户钱,但储户如果发现银行少给了钱,很难拿出证据。所以,银行单方面规定“离柜概不负责”确实有些霸道。要说避免纠纷,银行完全可以采取很多其他手段,如对交给储户的钱进行号码记录,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等。

对于“离柜概不负责”,在多项选择中42.7%的人认为这是银行对储户的单方面要求;32.5%的人认为这一规定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属于无效的内部规定;28.9%的人认为,这是银行和储户达成的一种合同约定,应该对双方同等有效。此外,20.7%的人认为“有其合理性,可以让银行避免很多不正当的经济纠纷”;10.0%的人认为“是一种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冯果,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自我保护的一种做法,在银行和储户之间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公平。“一方面,任何交易都有时效性,但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并不能在交易当时就发现,很多是事后才能发现,比如假钞,交易当时不一定能够发现,取钱数额大的话,也不一定在交易当时就能够清点清楚;另一方面,‘离柜概不负责’只对储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它是银行免责的一个规定。”

72.1%受访者认为银行处于垄断地位是霸王条款产生的主因

经济学家黄人天告诉记者,今年5月,英国汇丰银行发生了自动柜员机出错钱的情况,但是英国汇丰银行自己承担了损失,并公开表示不追究。结果是,大量其他银行的储户将存款转存到汇丰银行。“汇丰银行用很少的损失做了一次非常成功的广告宣传,获得了广大储户的信任。这才是银行对客户负责任的态度。反观一下中国的银行,对待储户总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没有把储户当做衣食父母,对自己的过错一概推脱,对储户的过错上纲上线,这不是正常的市场经济关系。”

现在国内银行的许多规定则是“趋利避害”,同样一个规定,怎么有利于自己就怎么解释,比如“自动柜员机上取出假钱不负责”和“自动柜员机上多吐钱向储户追责”,分别有65.0%和58.7%的受访者提名这两项为霸王条款。

9月7日晚,南京市市民丁先生存款时被ATM机吞去1万元,他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后,被告知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随后,丁先生换电话致电客服,假称机器多吐3000元,5分钟后客服便赶到。这一戏剧性的对比让人们更加体会到银行的“双重标准”。

调查中,受访者列出的银行霸王条款还有:信用卡收取年费不告知(61.1%);信用卡挂失之前风险自担(58.2%);转账失败手续费不退(46.1%);办理多数业务需扫描身份证(45.6%);贷款后一年之内不许提前还款,提前还贷需要缴纳违约金(45.3%);信用卡欠款未全部还清,要承担全额罚息(44.8%);不尊重储户隐私,随意泄露储户信息(43.5%);在办理抵押贷款时,由银行指定律师事务所或保险公司,并要由借款人埋单(38.5%);贷款要先存款或搭售理财产品(38.4%);理财产品资金到期却不到账,而且清算期内不计算利息(26.0%)。

江苏常州的余青(化名)告诉记者,她最近去银行提前还贷款才知道,每月贷款3023元,其中利息就有1600多元,本金却只有1400多元。余清贷款买的房是二套房,她所知的贷款利率为7.05%,但是之后拿到的还款计划表却显示利率为8.1075%,利率上浮了,她却没被告知。“根本没办法争辩,只能接受,提供贷款的就那几家银行,都差不多。”余青说。

为什么银行有这么多霸王条款?调查显示,有72.1%的人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另外分别有59.4%、54.7%的人归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和政府的监管流于形式。

冯果认为,霸王条款之所以存在的根本原因是银行业没有完全市场化。“一方面,国家对进入金融业管制很严格,金融业缺乏外在竞争的压力,所以在服务上不能很好地满足储户的需要;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金融业的运营管制太多,延续了很多计划经济下的做法,这其实也是银行“霸王条款”大量存在的一个基础。”

那么,要解决银行“霸王条款”的问题,该如何做?调查显示,67.5%的人希望银行业服务秩序得到整顿,并取缔不合理收费项目;65.6%的人希望改变银行的垄断地位,让其回归商业属性;56.7%的人建议加强对银行监管和问责力度;54.0%的人提出金融立法应让消费者参与。还有人提出,银行要提高服务意识(46.8%),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41.4%)等。

冯果认为,最根本的是要使交易的双方真正回归到公平对话的平台上,改革经济体制,遵循市场的经济规则,打破垄断,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同时,储户也要提高维权意识。国家应该成立针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机构,为储户提供解决金融纠纷的快速通道。“我相信,如果金融业在一个高度竞争的环境下发展,大家都为客户着想,那么很多傲慢的做法就会有所收敛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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