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2
税费设置不合理
除了高额的道路通行成本,高额的税费也制约着物流业的发展。现行的营业税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运输、装卸、搬运等的营业税税率为3%,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同时,我国物流业还存在重复征税现象,重复征税比例接近50%。而物流是微利行业,税后利润一般只有1%至2%,现行的税率对于物流企业来讲显然过高。
物流企业跨区域经营在税收方面还面临着诸多瓶颈。例如,由于分属不同行政区,一家物流企业的总公司与分公司无法统一缴税,许多营运证件也不能跨区域使用,外雇车辆无法在异地缴纳税费和开具税票等等。此外,一些地方还在土地、税收等方面设置门槛,使外地物流企业难以进入本地市场。京津冀晋蒙区域物流要协调发展,同样面临着类似的问题。
■建议 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
文魁建议,应积极申请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避免物流业重复征税,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应认真研究上海“营改增”后大部分运输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针对运输业制定更加合理的税率和税收征收办法,大幅降低运输业相关税率,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项目,尤其是要有固定资产所产生的销项税,从而降低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达到税改目的。同时,要进一步减轻物流企业税负,还要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与运输环节税率不一致问题,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