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1经济领域法规:新个税法最惠民
图片说明:法医正对酒驾司机进行酒精检测。郭世瑜 摄
2011经济领域法规之最安全篇
乳企准入制度实施 多管齐下保乳品安全
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乳品质量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工商总局3月28日决定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从今年4月1日起,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也应在今年7月底前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8月1日起未获工商部门许可不得经营乳制品。
据业界专家预计,通知中规定的“大限”过后,最少将有20%的乳品企业由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难以承受过高的检测设备投资而被大浪淘沙一般驱逐出乳品市场。
醉驾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酒驾行为大降
5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法律修改后,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公安部介绍,新规实施7个月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201153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4.5%。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33183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3.7%。
面粉禁用增白剂
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面粉增白剂,同时而食品添加剂企业也要禁止生产销售面粉增白剂。
2010年12月15日,卫生部曾发布征求意见稿,拟于2011年12月1日起在面粉中禁用增白剂,引发了面粉增白剂存废的争议。考虑各方意见,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和调查研究结果,卫生部提前“处决”,长达十年的面粉增白剂存废之争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