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4日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双反”税率不一
公告指出,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如下:通用汽车有限公司8.9%、克莱斯勒集团有限公司8.8%、梅赛德斯-奔驰美国国际公司2.7%、宝马美国斯帕坦堡工厂2.0%、美国本田制造有限公司及美国本田有限公司4.1%、其他美国公司21.5%。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补贴税率如下:通用汽车有限公司12.9% 、克莱斯勒集团有限公司6.2%、梅赛德斯-奔驰美国国际公司0%、宝马美国斯帕坦堡工厂0%、美国本田制造有限公司及美国本田有限公司0%、福特汽车公司0%、其他美国公司12.9%。
部分车型或考虑国产
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增税后成本可能会部分转嫁给消费者,将削弱美国进口车的价格优势,未来部分车型可能考虑国产。
此项反倾销措施涉及多种热销中国的进口汽车,包括卡迪拉克、克莱斯勒、宝马、奔驰、别克和本田等。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王存表示,目前来自美国的进口汽车相对于欧洲的进口车拥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征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将削弱美国进口汽车的价格优势。
王存表示,当前进口车销售增长迅速,这项措施影响的程度要看进口成本的增加最终谁来承担,如果成本大多转嫁给消费者,可能将逐渐影响到美国进口车的市场份额。
由于这项反倾销政策的实施时间是两年,王存预计,迫于成本的上升,可能会有部分车型考虑国产,这涉及到美方公司筹划在中国合资,或者现有的合资车企引入新车型。
部分进口车价格将抬升
据商务部统计,上述产品近年来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持续增加。尤其在“双反”调查期末的2009年1至9月,被调查产品所占市场份额大幅增加,同时价格下跌,压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影响国内产业的盈利能力。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认为,商务部此举是正常的贸易诉讼程序。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征收“双反”税后,购买上述型号汽车的价格必然会升高。他表示,此类汽车产品不属于竞争性产品,具有替代性,此举将会为其他汽车制造企业在中国的竞争创造空间。上述企业的在华销售业绩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来源:中国网综合消息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