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既抠门又大方
企业福利、服务员小费都在课税范围之内;同时有很多减免税项目,鼓励市民结婚、照顾长辈
虽然有的人未必需要缴税,但对于薪俸税,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按照《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规定,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及退休金收入均须缴纳薪俸税。薪俸税的课税范围很广,董事收取的董事酬金,雇员收取的工资,客人给酒店服务员的小费,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如旅游、度假等相关的福利,也需要课税。
“客人偶尔给个小费,按理也要纳税的。”湾仔一家茶餐厅的服务员祥叔告诉记者。
“有时候会觉得,香港政府很‘抠门儿’。公司提供个住处,也要折算成收入收税。”一位从欧洲外派到香港工作的贸易公司经理说。
虽然有人抱怨香港政府“抠门儿”,再小的项目也要计入,但也有人感谢政府“大方”。
“感谢太太、感谢儿子、感谢爸爸妈妈,让我少缴很多税。”陈先生是一家公司的中级主管,年收入约50万元。前几年,光棍一条的他,扣除10万元左右的免税额后,每年也要缴纳近5万元的税。
不过,结婚生子之后,又把父母接到家里同住,他的薪俸税一下子大幅下降到只有1万多。
香港薪俸税与内地个税的最大不同,是名目繁多的“减免额”。
相对于单身人士108000元的基本免税额,已婚人士免税额是单身人士的两倍:216000元。这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是不是一结婚,免税额就可以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