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无疑起到风向标作用。地方政府也纷纷加大财政投入。
陕西省政府决定中央分配的政府性地方债券资金留省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广州市今年还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例从10%提高到13%,并将土地出让溢价部分按比例返还用于保障房建设。
一些城市还积极探索资金筹集方式。如南京积极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商谈合作,今年2月全国社保资金首单30亿元保障房贷款落户南京。贵阳市已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达成50亿元的意向性协议。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2011年要完成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投资在1.3万亿元左右。其中,8000多亿元是通过社会机构投入和保障对象及其所在企业筹集来的。剩余的5000多亿元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尽管各地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保证资金落实到位,仍然是严峻的挑战。国务院督查组在督查中就发现,一些地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尚未足额筹措到位。
土地供应:跟上了吗?
用地供应能否及时跟上,对于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至关重要。
为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决定今年对落实国家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负全责,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连同责任人名单由国土资源部向全国公示,并加强督促落实。
为了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部分地方政府千方百计确保土地供应进度。
北京市国土局将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加快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7月底,全面完成2011年新开工2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用地供应。
安徽省今年将单列1.23万亩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全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三类”保障房及配套商业设施建设。
青海省将把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确保新批准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10%,此外,对于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未达到70%的州、市、县,将暂停其房地产用地开发审批。
根据国务院督察组公布的督察情况,接受检查的16个省(区、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做到了“应保尽保”。
值得关注的是,在日益紧张的土地供应中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不断增加的现实,在严格的土地审批程序中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对地方政府而言是严峻的考验。
来源:新华网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