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看
“涨价”治堵公平吗?
在提高小汽车出行成本的同时应加快公交建设;停车收费机制还应更动态、更灵活
“如果将交通拥堵比作排队上厕所,政府不考虑增加蹲位,反而限制市民用厕,这公平吗?”
“百姓富裕了,政府鼓励买车,买了车又让我们养不起车,这公平吗?”……
不少车主对停车费调整颇有微词。
当然,也有人认为,停车行为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外部成本,挤占了土地、燃油、时间、公共投资等稀缺资源,提高收费标准是在回归“用户付费原则”。对不开车的居民来说,它体现了社会公平。
郭继孚表示,判断交通公平的大前提,不应局限于有车族的出行需求,而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出行需求;不应局限于城市居民的购买力,还应考虑资源环境的承受力;不应局限于当代人的购车权利,还应考虑子孙后代的生存权利。“如果不让小汽车公平地分担这部分成本,就不能减少其不必要的出行需求,势必加重拥堵。让公交车与小汽车同时处于拥堵状态,才是最大的交通不公平。”
郭继孚认为,一个地区人均小汽车保有量虽受到经济水平影响,但不是由富裕程度来决定,而是受城市人口密度约束。人口密度越高的地方,私家车拥有率反而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