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在北京家乐福广渠门店电梯一侧的墙壁上,贴满了店内的促销信息。因涉嫌价格欺诈,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将面临严厉处罚,26日晚间,位于上海的家乐福中国区总部发表声明向消费者致歉,并称将执行“5倍退差”政策。北京家乐福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北京门店尚未发现类似问题。新华社发(张宇摄)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看《经济半小时》。元旦春节期间,正是购物旺季,然而,今年春节之前,却爆出了一条让消费者大吃一惊的消息。国家发改委1月26日宣布,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发改委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而实际上,希望从家乐福超市讨回一个公道的还不仅仅是消费者。早在这起事件之前,就有另一个群体也在寻求法律手段,解决它们与超市之间的纷争。一起来看看。
单正国是青岛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几个月,许多来自全国各地的给超市供货的经销商都给他打来求助电话,请求单正国帮助他们从超市一方讨回多收的费用。
青岛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正国:主要是咨询扣费有没有依据,如果有扣费的话,能不能给我们要回来。
这些超市供应商为什么都找到单正国呢?他们所说的扣费又是指的什么呢?事情还要从单正国两年前代理的一场民事官司说起。
2008年初,青岛当地一位给家乐福供货的经销商找到了单正国,希望能通过法律诉讼追讨回几年来被家乐福扣掉的六百多万元的货款。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和账目核实,单正国发现,保留的票据显示,10年的时间里,供货商向家乐福提供货物的总金额大约4000多万元,而家乐福以各种名义扣掉的货款就高达680多万元。
青岛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正国:这个数他是非常吃惊的。而且那一年,就是连续两年他是赔钱的,他一想我不能再干下去了。
2009年初,这家供货商正式向青岛当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青岛家乐福偿还从1998年到2009年拖欠的货款680余万元。
而家乐福一方认为,他们并不存在拖欠的问题,他们扣除的这笔货款是供货商理应支付给他们的促销费用。这些费用名目繁多,而家乐福在扣除大部分费用时,却不曾向供货商提供扣款发票。
青岛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正国:原因就是以各种名目的服务费用,就是有促销费,梯级费,陈列费,卡夹费,一系列的,甚至说促销人员的管理费,这些各种名目的费用扣走了。
2009年9月,经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青岛家乐福没有证据证明其扣费的合法依据,并且家乐福提供的促销协议中,有大量的复印件以及并未加盖供货商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协议,这些都与家乐福自己提供的扣款发票在时间及数额上无法对应。同时青岛家乐福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履行了促销义务,因此对其从供货商货款中扣除的促销费不予认可。
2010年3月,法院对此案做出了终审判决:要求青岛家乐福支付供应商货款640万元及利息,总计750余万元。
青岛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正国:我们更多的是依靠证据,包括对熟悉卖场和经销商的交易习惯取得的,现在是一个胜诉。
这个案件一经媒体报道,单正国接到了全国各地几十位超市供应商的咨询电话,反映都是超市收取各种名目的进场费、促销费的问题。
青岛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正国:很多经销商为了不失去在卖场的一个经营权,可以说答应了大卖场很多的不平等的费用,是迫不得已。现在至今很多的经销商不敢站出来说话。
记者了解到,青岛的这个案例是目前国内第一个因为反对超市收取进场费而胜诉的官司。而面对超市名目众多的收费,更多的超市供应商选择了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