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湖南将在“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通过公共租赁住房逐步改善新就业职工和城镇未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中央下放煤矿、国有林区、肯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推进非成片棚户区、零星危旧房改造和旧住宅综合治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居住环境。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将会在年度土地计划中单列,实行专项考核。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凡未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区,不得向其他住房建设供地。
到“十二五”末,湖南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20%以上,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房160万套,力争开工建设180万套,总投资约1700亿元,需用地7000公顷。其中今年开工建设44.72万套,比去年增加15.95万套,增长55.44%,总量居全国第五,中部第二,总投资400余亿元,需用地2176公顷。
来源: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记者 冯志伟 见习记者 周青)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