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程序规定》到《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再到《政府服务规定》,接连出台的法规“三部曲”,正为湖南向法治政府迈进搭建一条完整阶梯。
湖南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其中的最后一部——《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这也是国内首部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省级政府规章,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许显辉发布新闻。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准备起草工作,从2010年4月即已开始,时任湖南省长、现任湖南省委书记的周强,亲自主持召开由省直有关部门和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等单位参加的《规定》起草工作座谈会,正式宣布《规定》制定工作启动。
其后经过收集、研究资料、拟订起草提纲、征求专家意见、起草等程序,2010年6月出台征求意见稿。
在此基础上,再反复修改、论证,最终形成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两次经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今年4月7日,在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并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分为总则、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平台、服务公开、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共123条。
许显辉介绍,湖南试图通过这一系列法规,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将政府服务固定为法律上的义务,使政府服务成为一种硬约束,但这也是一项系统、长期性和艰巨的任务。
“不可能所有任务在一年完成,随着全省经济实力的增强,政府财力的增加,政府会逐步提高服务的水平。”许显辉说。
来源:中国日报湖南记者(记者 冯志伟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