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利用互联网发展下线赌球,累计接受赌客投注达860余万元。9月19日上午,浙江人舒振东等3人被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提起公诉。
【案情回放】据查,现年37岁的舒振东系浙江省永康市人,案发前住株洲市天元区,被指控为本案主犯;肖永秋和张平红分别为我省醴陵市和邵阳县人,系舒振东发展的下线,被指控为从犯,3案犯均系在株洲做生意的个体老板。
2010年南非世界杯足球赛开幕前夕,舒振东从一做生意的朋友郑某(在逃)手中获得某境外互联网赌球账户,遂投资50万元取得该互联网赌球代理权。同年6月11日,南非世界杯足球赛开幕后,舒振东丢下手头的生意,投入网络赌球。舒振东经过运作,还先后发展了肖永秋、张平红、唐某(在逃)等下线会员接受赌客投注。
南非世界杯足球赛开赛期间,舒振东在株洲市天元区某酒店专门包下房间,登录服务器设在境外的某互联网,伙同肖永秋、唐某等人进行网络赌球代理,先后吸引了20余名个体老板参赌。赌客每次下注,少则1000元,最多的达10万元。舒振东除获取自己的赌球收益外,还从“下线”的交易量中提成获利。
2010年6月29日,舒振东等人的网络赌博活动被株洲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当晚,警方突袭了舒振东等人所租的酒店房间,现场查获用于赌球的6台电脑、5张银行卡和3部手机,以及32万元赌资。经审查,在南非世界杯足球赛开赛期间,舒振东、肖永秋、张平红等人累计接受赌客投注金额达860余万元。案发后,舒振东退赃442000元,肖永秋退赃101800元,张平红退赃20000元。
【争议焦点】利用互联网“赌球”是否涉嫌开设赌场罪。
【检察官说法】承办本案的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检察官熊雄说,开设赌场罪,是指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的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本案犯罪嫌疑人担任赌博网站代理,通过网络为赌客赌球提供平台,适用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涉嫌开设赌场罪。
【温馨提示】近年来,网上“赌球”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案再次正告那些试图靠“赌球”牟取不义之财的人,不论在网上还是以其他手段进行“赌球”活动,均是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