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传统的“收入型”贫困之外,越来越多“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等“支出型”贫困人群的保障工作开始受到关注。
9月5日,株洲市2011年职工因病因灾致贫致困特别救助启动仪式举行,首批46名救助对象现场接受1至2万元救助金。
“今天的这2万元,虽然相对我儿子治病所需的费用来说并不是太多,但真的让我感觉到了社会的关心和帮助,感觉到了温暖。”株洲市民陈女士的儿子小荣于2009年检查出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现在已花去40多万元的治疗费。为了给儿子治病,陈女士和老公把房子卖了,住到了乡下的婆婆家,再加上之前留下的一点积蓄,艰难度日。“每次住院都要花几万块,现在就靠我老公一个人挣钱,每个月才2000块。所以真的感谢工会、感谢社会给我们这笔救助金。”
今年以来,为解决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和遭受重大灾害职工家庭的实际困难,由株洲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工会慈善分会共同发起,在株洲城区范围内开展职工因病因灾致贫致困特别救助活动,预计全年筹集300万元,救助200个特困职工家庭。在昨日的活动现场,共发放61.5万元救助金。根据安排,救助对象包括城区范围内的困难职工(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或单亲困难家庭等)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因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承担高额医疗费用,或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医疗费用自费部分特别巨大,造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对象;城区范围内的困难职工(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或单亲困难家庭等)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重大天灾人祸,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对象;其他非界定为困难职工,但因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或遭受重大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对象。其中,重特大疾病主要是指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中风瘫痪及其他重大疾病等。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