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社保到底交了多少钱?”“单位少给我交了社保,我应该怎么维权?”针对《社会保险法》实施两个月来出现的疑问,前日下午3点,《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在长沙市枫林宾馆召开。会议由湖南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和长沙市律协发起。
湖南省律协劳保委主任庞圣祥介绍,《社会保险法》自今年7月1日实行后,用人单位如不缴纳保险费,将受到较为严重的法律制裁。而对劳动者来说,该法的“先行支付、代位清偿”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劳动者权益。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而在实践中,往往遇到不少难点。“用人单位需按月将缴费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庞圣祥介绍,有些企业少报员工工资,从而少缴工伤保险费用,造成员工工伤待遇低,“我们建议市民查询本人社保费用缴纳情况,如果遇到工伤待遇缩水,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费用,或者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来源:红网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