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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产证加名暂不征契税
2011-08-29 11:41:02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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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近日施行后,全国部分地区频现房产证“加名热”,南京等城市就此开征契税。消息一经发布,也引起了长沙市民的热切关注,不少读者致电本报热线96333,咨询相关政策。记者从长沙市税务部门了解到,目前本市没有对婚前房产加名征收契税,将来是否有变,要等国家税务总局的进一步通知。

据媒体报道,从8月23日起,对在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字,南京地税部门开始征收契税,具体缴纳办法按照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与类别征收3%的契税。婚后共同房产增加名字则暂不需缴纳契税。

有舆论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会掀起一股房产添名高潮,记者走访长沙相关部门获悉,目前虽然没出现“热潮”,但仍陆续有人前来询问有关房产证加名征契税的问题。

昨日下午,在位于长沙市马王堆路248号的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里,记者就看到5对前来咨询和办理“加名”业务的市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婚姻法》新的解释日渐普及,婚姻中双方要求在产权证中加共有产权人名字的情况正在增多。

据了解,目前长沙对房屋产权证夫妻一方的加名行为的税收政策并没有变化,无论是婚前房屋产权证还是婚后房屋产权证夫妻一方加名,均暂不征收契税。如果婚后产权变更,夫妻两人必须到场,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现场填写《转移登记表》、《增加共有人的变更报告》。要缴纳登记费80元,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加测绘成果利用费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40元×2,总计170元。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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