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
8月16日发布公告,为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及生活起居不受犬只的骚扰及侵害,依据《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市公安机关自即日起至30日,在城区开展清查违章养犬专项统一行动。
此次行动期间,针对辖区内未佩带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散养犬只、放养犬只、流浪犬只及禁养品种等野犬及其它未取得《长沙市城市养犬许可证》饲养的犬只,依据《规定》一律予以捕杀;对佩带犬牌但无牵领人、无犬链约束的户外犬只予以暂扣;对有牵领人,但未佩带犬牌或牵领人未随身携带饲养之犬只的有效许可证明,视情节处以罚款;不能提供的暂扣其犬,并依据《规定》处以罚款,暂扣的犬只统一送至长沙市公安局违章犬只暂扣收容中心。据了解,长沙公安还将特别针对全市公园、广场以及沿江风光带等公共场所的违章犬只开展清查,对上述区域内的狂犬、野犬以及《规定》中禁养品种犬只予以捕杀。
长沙警方提醒养犬市民,在重点限养区内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及时为宠物犬注射疫苗,在规定时间内出户遛犬,及时清理宠物犬户外粪便。此外,根据《规定》,市民禁止饲养包括藏獒、狼狗、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斗牛犬、高加索犬等在内的23种烈性犬。如果对体形较大的狗无法确认是否属于禁养犬,犬主人可以带上狗和免疫证到市公安局违章犬只暂扣收容中心进行鉴别。
来源:红网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