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每天监测报告猪肉、食用油等价格
今后,猪肉、鸡蛋、食用油这些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将实行日监测报告制度。当它们的价格异常波动或出现抢购苗头时,要求在第一时间向长沙市政府报送。
按照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总水平分工责任制的通知》,各区、县(市)政府对本区城内市场价格总水平负全部责任。各级商务、农业、粮食等部门要建立并落实储备制度。
切实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日监测报告制度,了解市场进货、销售、库存变化;密切关注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化。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要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送情况,报请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动用储备投放市场,采取临时干预措施。同时将进一步强化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投入力度。
《通知》要求,按月测算、编制全市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该指数将从2011年7月份起,通过“长沙调查信息网”发布。根据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情况,及时调整和发布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情况,对全市大、中、小学校及公立幼儿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按规定提高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对全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将研究制定长沙市价格应急工作预案,当自然灾害、疾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市政府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控制价格上涨,稳定群众生活。
按照《通知》,对未完成分工事项,影响市场供应,造成脱销断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