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
湖南省长徐守盛主持召开
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切实抓好2010年度
湖南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管权,以审计工作促进法治湖南建设。
7月25日,
湖南省审计厅受
湖南省政府委托,向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并要求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整改。按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安排,
湖南省政府将于今年11月向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按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必须于9月20日前将审计指出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会议指出,审计是促进干部守法守纪守规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审计部门关于2010年度的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反映情况客观全面,指出问题实事求是,提出意见切实中肯。各级责任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不折不扣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给人民群众满意交代。要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逐步把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债务预算纳入预算管理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情况,完善和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监管,提高国家建设资金的效益。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跟踪监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质量终身追究制。要加强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确保民生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得违反规定在民生资金中安排工作经费。坚决揭露和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民生资金真正惠及城乡群众。
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化解和防范财政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清理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融资行为,建立
湖南统一的举债融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避免违规决策、擅自决策造成的损失浪费。
会议听取了《湖南省湘江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要求进一步完善湘江流域管理体制,把湖南母亲河保护好开发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