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专题询问记者座谈会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卫生厅厅长张健在会上详细介绍了食品安全督导检查行动和食品安全奖励举报制度。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湖南省省级及各市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省食安办决定在8月至9月份对各州市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于9月中旬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门复查。
此次督导检查的重点是奶站及农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经营、餐饮服务等单位。
复查中对整改不到位、仍留有问题的地方,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请媒体曝光,对有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相关工作要求,2011年初,湖南省着手制定有奖举报制度,基本形成了《湖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试行)》、《湖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初步文稿,经修改后,计划在年内开始实施。
根据两初步文稿可知,凡向湖南省食安委各监管部门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并经组织查实处理的案件,对实名举报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奖励。
张健说,实行有奖举报,能够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在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很有必要双管齐下,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控。
来源:红网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