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一直是一个谜。
据有赶尸奇俗的湘西沅陵、泸溪、辰溪、溆浦四县人士说:赶尸是不给人看的,赶尸是昼伏夜行的,三更半夜谁敢出去看会走的死人呢?不过,据在四县开旅店的人说:死人决不是用人背着走,确是死人自己象麻雀似的跳着走,因为赶尸的要住旅店,所以他们比较清楚,确是三五具尸体只有一个人赶。
湘西赶尸的起源
著名苗族作家沈从文在他的一篇文章里写道: “经过辰州(今沅陵),那地方出辰砂,且有人会赶尸。若眼福好,必有机会看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近身时,还知道避让在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
说起赶尸的起源,民间有书记载道: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撕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阿普军师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迷魂阵里………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而“雾”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其实,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符节”了;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阿普蚩尤,左边那个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作巫术。
湘西赶尸的条件
据有关文献记载,湘西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湘西赶尸的范围
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发展到后来,老司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
“辰州符”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
湘西赶尸的方法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后,各州府县衙门都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里的死囚。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搬运回故里,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较大,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尸一天以后就可能腐烂。
一般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会凑一些银子给他们请来的老司(惯例是各着青衣和红衣的两位),买好一应物品。行刑当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
一等到监斩官离开法场,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将辰砂(最好的朱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每处以一道神符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相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后,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紧。相传,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留在死者体内。
最后,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封面而戴)。诸事办妥,红衣老司念毕咒语,大喝一声 “起!”客籍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又传,自从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迁来濮地的崇山峻岭之后,他们失落了 “五里大雾”的法术,却创造了炼丹砂的技法。一般说来,老司赶尸除须用祖传的“神符”外,也万万少不了丹砂。这丹砂以辰州出产的最好,因而也叫辰砂。而那赶尸之术,原叫 “辰州辰砂神符法术”,只因名称太长不好念,就简单地叫成了“辰州符”。
来源:怀化市志办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