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夏酷暑之际,湖南省总工会表示,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违者,职工可拨打12351维权热线举报投诉。
日前,湖南省总工会发出夏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企业、班组、高温岗位和每个职工,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根据规定,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在35℃-37℃之间的,要配备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同时支付津贴。
此外,为保证广大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权益,湖南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来源:中新网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