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规避执行的,将被限制高消费和出境……日前,记者获悉,湖南高院近日发出《关于集中开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专项行动的通知》,启动“两限”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集中在7-9月进行:第一阶段是对未结执行积案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规避执行的案件;第二阶段是发布公告,即在相关媒体上公告经排查确定的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或限制出境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名单,在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和限制出境决定书的同时,向有关单位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第三阶段是公布一批近年来通过采取“两限”措施已顺利执结或取得明显效果的典型案例。
湖南高院强调,在决定采取“两限”措施之前,法院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并限定履行期限。被执行人在履行期限内同意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酌情不采取“两限”措施。
来源:红网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