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长沙市召开《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12名市民群众代表作为听证会陈述人,向长沙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建言献策,另有20余名市民代表参加了旁听。听证会主要围绕摄像头安装部位和场所、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等内容进行了听证。
摄像头在预防打击犯罪、强化社会面管控等方面越来越重要
2007年以来,长沙市共投入资金近3亿元,建成区县级监控中心10个、派出所(街道)监控室96个;建成公共监控探头4213个,动员社会单位自建监控探头28960个,一张覆盖全市的全天候、多层次的视频监控网络正在初步形成。
2010年12月,长沙市政府计划在全市公共区域临街面、交叉路口、治安复杂的背街小巷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新增摄像头2.6万个,争取2011年年底前使全市城区公共区域摄像头数量达到3万个以上。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当前预防打击犯罪、强化社会面管控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长沙市公安局局长李介德介绍,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长沙市起草了《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立法规范、加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应用、维护及其他管理工作,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隐私,应该是安装摄像头的底线所在
全城安装3万个摄像头,是否会侵犯更多市民的隐私?参加听证会的12位代表提出了担心。律师伍贤华建议,将《办法》中禁止安装的部位由“集体宿舍”的描述改为“员工、学生的个人或集体宿舍”,体现了对学生和广大劳动者的关爱。他还建议将哺乳室也纳入禁止安装的范畴。
伍贤华的发言得到在场人员的热烈响应,一致认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隐私,应该是安装摄像头的底线所在。
城乡结合部、偏僻背街小巷等地区出租屋多,人口流动性大、各类案件和纠纷相对较多,管理难度也较大。望城区西塘街社区主任周曼红建议,将这些区域纳入监控范围。近几年来侵犯学生幼儿的案件时有发生,周曼红还主张在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内安装监控摄像头。
长沙一家媒体记者颜家文建议,目前很多监控摄像头采集的视频清晰度不高,给案件取证、侦破带来难度。“在条件许可范围内,应尽可能多安装一些高清监控设备”。
来源:红网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