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语网 “还好是砸了车,要是伤了人怎么办?”把车停在小区楼下,却被外墙脱落的水泥构件砸坏,家住芙蓉区新华联家园的文女士心疼不已。更让她郁闷的是,她向物业索赔也迟迟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7月17日,文女士拨打了潇湘晨报求助热线。
文女士说,今年5月26日傍晚,她将车停在自家楼下,第二天发现车被外墙坠下的欧式装饰水泥构件砸坏,另外3位业主的车也遭殃了。文女士先与保险公司联系,被告知只能赔付损失的70%。对于剩下的30%的损失,文女士认为,自己交了物管费,小车在小区里停车受损,应当由物业管理方赔偿。文女士说,小区里的水泥构件经常有掉落的情况,而物业并没有设置警示标志。
湖南万和物业管理公司新华联家园物管处主任刘保红说,他今年元月接手该小区,接手前也发生过外楼水泥构件脱落的事,他们已找施工队对改造工程做了方案和预算。刘保红认为,他做了物业该做的事情,4位业主车辆被砸与物业没有关系。但他表示,将与4位业主协商,给予适当的补偿。
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认为,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属于特殊侵权纠纷,如果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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