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王珏
湖南双语网 长沙市交警支队今日出台新规定,部分业务集中到各辖区大队处理,支队处罚中心主要受理单台机动车长沙市内未处理电子警察记录在10次以上或单次记录罚款金额在200元(不含200元)以上的。往后,机动车长沙市内的未处理电子警察记录,凡单次记录罚款金额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不限次数,可以就近前往芙蓉、天心、岳麓、开福和雨花大队任意一个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长沙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处理事故前,务必登录交警部门门户网站(网址:www.hncsjj.gov.cn)查询交通违法情况,到对应的处罚地点接受处理。(具体如何办理详见右边的交通违法处罚流程图)
来源:华声在线 责任编辑:王艳云